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 > 榴榴无忌

慾女「硬上」帅男强逼「跟我做爱」 判刑入狱还得赔钱

| 人围观 |

国境东南东2024-07-25 17:37:02

台中慾女「硬上」帅男强逼「跟我做爱」 判刑入狱还得赔钱

台中市潘姓女子加入羽球社团,认识身高180公分的高帅男子阿强,她以送球拍为由,将阿强骗到房内,先自己脱掉衣服,再把阿强压制床上,强拉衣服亲吻,抓摸下体说「跟我做爱一次」,阿强奋力抵抗逃离,刑事部分潘女被判刑1年7月确定,民事部分,阿强提告索赔50万元,潘女指自己即将因此案入狱,她只能赔偿15万元,法官判决应赔偿35万元,可上诉。
 

判决指出,女子与阿强并非男女朋友,女子加入羽球社团后,2022年5月间,以赠送球拍为由,在晚间22点15分,约出阿强到自家楼下。之后又说球拍放在家里,2人一起进家门,再走进房门内。阿强拿到球拍打算离去时,女子突然脱掉上衣。
 
 
接着她先以手将阿强颈部环勾倒至床上,阿强挣脱起身后,女子再次将阿强推倒在床上,并以身体压制阿强。期间阿强一再表示拒绝及制止「放开、我很热、我没有想要」,但女子不理会,只说「跟我做爱一次」,执意将阿强衣服掀起,并亲吻阿强胸部、身体;更以手隔着裤子碰触阿强下体。最后阿强奋力抗拒、喝叱,才趁隙逃离女子家中。事后阿强到警局报案,并到医院验伤,检方依照「强制性交未遂罪」对女子提起公诉。

 
法院审理时,女子否认犯案,辩称当时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,她在房间时亲吻阿强,阿强并未抗拒;辩护律师也说,阿强将近180公分高,与女子体型有差距,如果阿强不愿意,女子如何压制住阿强。但阿强指证历历,另外也出示当时衣服遭女子拉扯,导致腋下红肿的验伤照片;此外,阿强也因此感到噁心不适,并罹患忧郁症,出示身心科就诊记录。

法院最后根据客观事实,以及女子事后传讯阿强「对不起,我今天失态了,希望不要在意」之截图记录,法庭上也承认「我有要求阿强跟我做爱一次,只有想而已」,法院因此认定女子确实有罪,一二审均将她判刑1年7月,再上诉后,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。
 
 

民事部分,阿强认为身体权、贞操权受损,请求赔偿精神慰抚金50万元(台币下同)。女子称本案已判决确定,她即将入监执行,精神慰抚金50万元过高,且目前仍与年逾70岁之父母同住,需奉养父母,且她长期罹患焦虑、忧郁、恐慌、及失眠等精神疾病,持续在精神科诊所就诊治疗,只能赔偿15万元。

法院认为,女子强制性交未遂,导致阿强身体权、贞操权遭受侵害,精神上蒙受痛苦,判决女子应给付阿强35万元,可上诉。
以下防水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随便看看